台北縣徵信社:爭小孩監護權,扶養費每月2萬元
台北縣徵信社解決了贍養費的問題,接下來面臨的可能是「孩子的監護權」。過去離婚,孩子多歸於父親監護,不過修法之後,現在男女雙方都是平等的,都有相同的機會爭取孩子的監護權;但不管監護權歸誰,夫妻離婚之後,仍必須一起負擔孩子的扶養費用。法院判決孩子每個月的生活消費金額是兩萬元,如果要多拿,就要看律師大顯身手了。
依過去的法律,在法院判定上,孩子幾乎都是歸父親,媽媽要非常努力來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不過,關於孩子的監護、扶養權,在民國九十一年已經修正,在男女平等下,爸爸、媽媽都有相同的機會來爭取孩子;如果是協議離婚,只要雙方談好孩子歸誰養、對方多久可以來看孩子、每個月給多少扶養費用就可以。

如果協議不成,進入法院裁判,法院會根據父母親的年齡、職業、品行、健康、經濟能力、父母親與孩子的相處情形、父母對孩子成長的計畫等來判決,孩子也可以表達自己想要跟爸爸還是媽媽。但不管孩子跟爸爸或是媽媽,父母雙方仍要共同負擔孩子的扶養費,只是雙方費用分擔多寡的問題。不過,如果遇到對方就是不想出錢,可以打官司來強制解決。

現在就讀高三的小芬也曾面臨父母要離婚的痛苦抉擇,當時父親說,如果孩子不歸他,他不會負擔孩子的教育費用,一毛錢也不會出。由於媽媽一個月薪水只有四萬多元,要養三個孩子很困難,小芬和弟弟妹妹們最後決定要跟爸爸,雖然看著媽媽很痛苦,但想到能減輕母親的負擔,還是決定跟爸爸走;但他們答應媽媽將來讀完書,一定會回來跟媽媽住。

法院在孩子扶養費的判決上,最低是「每個月要給孩子生活開銷兩萬元」,但很多男人離婚後不願意拿孩子的扶養金給前妻,因為擔心前妻會拿著這筆扶養金亂花;此時律師會希望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為孩子在銀行開立專戶,或者是信託,保證這筆錢絕對不會被前妻挪用。
想要多爭取一點扶養費嗎?律師王如玄透露,可以利用台灣男人的無知,因為他們總以為做爸爸的需要負擔全部的扶養教育費用,所以律師會利用男方的盲點多拗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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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njia4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