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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老婦抽脂手術失救猝死

 

香港七旬老婦林敬芳在2003年把實際年齡“報小”13歲進行抽脂手術,期間突然死亡,涉事的整形外科名醫李宏邦因不熟悉急救方法等控罪接受醫委會聆訊,20日被裁定4項專業失當,被判停牌5個月及予以譴責。

  香港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會後稱,該宗事故牽涉人命,這次判罰已反映事件的嚴重性, 隆鼻相信能起阻嚇作用。

  林敬芳自1978年起化名“毛美”向李宏邦求診,先後進行17次整形手術。2003年8月28日,李宏邦為她進行腹部抽脂手術,但注射止痛麻醉藥後她突然昏迷及停止呼吸,李向她進行人工呼吸,但返魂乏術,雙眼皮終年71歲。2006年死因庭裁定她死于不幸。

  20日醫務聆訊開始不久,辯方律師便要求終止聆訊,指案件事隔6年,涉案護士已經記憶模糊,影響審訊的公平性,但被麥列菲菲當場拒絕。之後,辯方律師為李宏邦求情時稱,李與死者相識已久,對事件感到遺憾,李現已處於半退休狀態,隆乳不會再進行抽脂手術。

  醫委會退庭商議多個小時後,裁定李宏邦5項專業失當罪名,除了沒有正確監察病人手術過程的控罪外,其餘4項控罪成立,包括沒有妥善記錄病人病歷及資料、不熟悉急救方法、不熟悉藥物指引及沒有足夠設施進行急救,玻尿酸各判停牌5個月,同期執行,並對他沒有妥善處理病人病歷予以譴責。

  麥列菲菲表示,每位醫生為病人注射強烈麻醉藥之前,必須作好急救準備,“(病人)呼吸有問題、心臟有問題,他(李宏邦)有急救設施,但不等於他已準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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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njia4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