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警車宜蘭民宿“休閒” 督察趕到責令其離開

 

12日,達州氣溫最高上升到了20℃。三輛警車趁著大好春光,從上午開始就跑到城郊的鳳凰山頂曬太陽;下午3點多被市民舉報後,達州市公安局警務督察立即上山,責令其迅速離開。據督察表示,將警車開到風景區休閒旅遊,屬違紀行為,進一步調查之後將通報批評。

  市民舉報宜蘭民宿裡發現警車

  “早上才看到報紙,說達州市公安局從即日起整治警車使用,不准‘亂來’,怎麼從上午開始,鳳凰山上兩宜蘭民宿裡就一直停放著3輛警車一動不動呢?”12日下午2時過,市民吳先生打來本報熱線,稱上午11時左右,他和幾個朋友到鳳凰山上宜蘭民宿遊玩,看到山頂的富邦山莊和望月樓宜蘭民宿停放著3輛警車,開始還以為是員警在辦案子,諮詢旁邊宜蘭民宿的人說是上山遊玩。吳先生轉了一圈,沒有看到穿制服的員警,只見宜蘭民宿裡有很多人在喝茶,有的在打麻將和鬥地主。到下午3時30分左右,吳先生和朋友都準備下山了,3輛警車還在現場紋絲不動。

  警車這麼長時間停放在風景區內,算不算市公安局說的整治物件呢?吳先生於是根據報紙上公佈的舉報電話,向市公安局警務督察舉報。記者接到線索後,也立即趕到現場。

  警務督察調查屬實將通報批評

  下午3時40分,在現場看到,牌照為川S0139警、川S0468警和川S0546警的三輛警車,還停放在宜蘭民宿。此時,接到電話舉報的警務督察也趕到了現場。3輛警車的人,趕緊出來解釋,稱一行人是公安局監獄管理中心民警,當天在山上集體過“三八”節,之前已經向分管領導彙報。督察趙警官表示,經過批准開警車送人上山沒問題,但按規定是接送之後,警車不能一直留在現場,否則就屬於違紀行為,屬於整治物件,必須立即開走。趙表示:“回去之後向局領導彙報,將通報批評。”文/圖記者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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